位于德州湖濱南大道上的振華玻璃廠進廠專運線,曾經非常忙碌,如今卻少有車輛往來。
新建小區緊挨著晶華集團的大門,居民雖然沒住進來,但也曾對排污表示擔憂。
4月1日零時,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正式關停。在此之前,振華公司被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環保公益訴訟,索賠近3000萬元,3月27日上午,公司已經停產。
從1985年生產出第一塊玻璃、萬眾鼓舞,到如今污染嚴重、萬眾側目,三十而立的振華迎來重重危機。盡管已經尋求與中國建材集團合作,盡快搬遷改造,但背負著沉重官司和數百名職工的振華轉身遲緩。放眼我省乃至全國,振華只不過是無數亟待轉型升級的傳統老企業的縮影。
行業衰落沒錢治污
環保訴訟壓垮公司
行業不景氣,沒錢治污,振華面臨一個個環保罰單時,只好當起“老賴”。“停產是多種因素集中作用的結果,中環聯的訴訟只是加速了進程。”
3月30日上午十點多,德州市湖濱南大道的晶華集團門口,不時有職工匆匆走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職工說,公司停產了。停產后一個月給職工發360元生活補貼,回家等一年。“一年后會怎么樣還不知道,一線二線的工人少說也有六百多人,就靠這點錢過日子了。”
停產,似乎是振華在環保重壓下別無選擇的結果。3月19日,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德州市中院提起公益訴訟,針對振華污染大氣的行為索賠近3000萬元。3月24日,德州中院受理。27日上午11時,振華停產。
附近居民王先生難掩心中的喜悅之情,“終于不冒煙,太好了。原來每天黃煙滾滾,污染太嚴重,都不敢開窗戶。”
很長的一段時間里,振華成了“超標排污”的代名詞,而且屢禁不止。去年10月,環保部公開點名批評德州晶華在北京APEC期間污染大氣。去年11月,德州分管環保、工業的兩位副市長共同約談了振華公司屬地政府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直到今年3月20日,德州市長楊宜新、副市長孫開連還約談了德城區政府和振華公司主要負責人,要求務必于3月底前完成整治。
在這場與振華大氣污染的斗爭里,有關部門輪番上場,效果卻有限。中華環保聯合會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介紹,振華多次受罰,環保部也對其點名批評,但整改成效并不大。所以,他們啟動了環保公益訴訟。
振華副總經理安吉文有苦難言。安吉文說,公司共有3條浮法玻璃生產線,其中一號線2011年已停產。正常運行的二三號線要裝除塵脫硫設施,公司花了近3000萬元,去年9月三號線脫硫設施投運,二號線因為有200多萬元尾款無力支付,工程不能收尾,基本建成的脫硫設施無法發揮效益。如果兩條線再裝脫硝裝置還需要2000多萬元,資金更沒有著落。
行業不景氣,沒錢治污,振華面臨一個個環保罰單時,只好當起“老賴”。“停產是多種因素集中作用的結果,中環聯的訴訟只是加速了進程。”德州市環保局副調研員郭本芳說。
效益不好污染重
為什么不關了它
湖濱南大道上的進廠專運線原來很忙,現在卻大門緊閉。“周圍的居民看振華停產,一片叫好聲。想當年振華投產,也是一片叫好聲,挺悲涼的。”
“既然效益不好,污染又沒能力治理,為什么不關了它?”有網友質疑。但振華的職工無法接受,“把企業關了怎么吃飯?更何況我們也是做過貢獻。”
上世紀80年代初,平板玻璃全國緊缺。1981年,夏津縣有位村民建新房,費盡周折以每平方米8.78元的高價,買到了自己所需玻璃的三分之一,另外的缺口都是用透明塑料布代替。1982年9月,德州市政府下文建立振華玻璃廠,1985年12月26日成功引上第一塊玻璃,標志著該廠建成投產。
“那時候老百姓很高興,可以低價買玻璃了,尤其是1987-1989年,房地產紅火,來拉玻璃的都要排上一個月隊。后來振華和晶峰玻璃廠強強聯合,各取一個‘晶’字和一個‘華’字,組建晶華集團。”老職工回憶當時的紅火,唏噓不已。
少壯時的晶華沖勁很猛,一度成為世界最大的空心玻璃磚生產基地、全國最大的日用玻璃生產基地。后來經德州市政府批準,成為國家相對控股、多元化產權結構的有限責任公司,擁有晶峰、振華、大壩三個子公司。從德州市的晶華大道以及公交站牌上的晶華集團,就可看出這個企業的輝煌。
老職工說,現在很怕看湖濱南大道上的進廠專運線。原來那條線很忙,現在大門緊閉。“周圍的居民看振華停產,一片叫好聲。想當年振華投產,也是一片叫好聲,挺悲涼的。”
振華處在今天這樣的風口浪尖上,也有歷史原因。現在振華周圍都是居民小區,大門對面就是嘉誠幼兒園,但以前卻是一片魚塘。“2013年9月以前,我們公司能達標排放;之后山東大氣排放標準變嚴,才不達標了。玻璃廠早就建好,居民小區是后建的,《環評法》更是2002年才出臺,但對于老百姓,只要有污染他們就不愿意。”一位職工說。
“該企業是德州市城區內僅剩的一家沒有完成搬遷的工業企業,位置敏感。”郭本芳說,企業身處鬧市只能搬遷,但搬遷談何容易?“窮家值萬貫,更何況是一個幾千人的企業。”
轉型很痛
但早痛比晚痛好
無論結果如何,這都將是新環保法實施后,一個依法治污的范本,因為訴訟本身就是倒逼企業治污升級,倒逼政府環境監管執法出重拳、動真格,具有很強的標桿意義和示范價值。
進退維谷,振華焦頭爛額,不久之后,它就要和中華環保聯合會對簿公堂。作為原告,中華環保聯合會并不輕松。在這起新環保法實施后我國首例針對大氣污染提起的公益訴訟中,原告面臨著交不起訴訟費的尷尬。
馬勇說,法院要求他們七日內預交18萬元案件受理費,但他們掏不起,除了希望得到社會資助,他們會向法院申請緩交,如勝訴可由被告支付。下一步還要申請向當地環保部門調取有關證據,但大氣污染案件取證很難。正是因為經費不足、取證難,全國具有公益起訴資格的700多家環保組織,只有兩家提起了4起環境公益訴訟,一家是自然之友,提起1起,另一家是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3起。
分析人士認為,這場環保公益訴訟,無論勝負,都將面臨尷尬。畢竟大氣污染訴訟取證難,損失結果認定難度大,如果輸了,中華環保聯合會須承擔18萬元的訴訟費。如果贏了,以振華目前的盈利狀態,也將面臨執行難。企業賬上沒錢,很可能連法院的訴訟費也沒有著落。當然,無論結果如何,這都將是新環保法實施后,一個依法治污的范本,因為訴訟本身就是倒逼企業治污升級,倒逼政府環境監管執法出重拳、動真格,具有很強的標桿意義和示范價值。
不過,除了官司本身,振華還得另辟一處安身之所。但又有網友質疑:在城里污染,搬到郊區就不污染了嗎?
郭本芳說這個質疑問得好。“治污不是一關了之,也不是換個地方繼續污染。而是想方設法給企業資金、技術方面的支持,讓企業轉型升級,既要保護環境,又要保證民生。”
業內人士稱,振華當時的浮法玻璃生產線很先進,但隨著產能過剩,整個行業都不景氣了。德州市陵城區的馬先生告訴記者,十年前他是大貨司機,運送玻璃原材料硅酸鹽,“就因為行業衰落運費難要,便改行開出租車了。”
振華下一步何去何從?門口的保安說,公司領導現在不接受任何采訪,一切聽從市里的安排。
郭本芳談了自己的看法:“既然效益不好,說明產品結構不行,現在的企業雖然很痛苦,但是早痛比晚痛好。早轉型、早受益。等所有的矛盾集中爆發,想轉型也來不及了。”
4月1日零時起,振華準時關停。郭本芳說,為引導企業轉型升級,德州市、區兩級政府已經積極幫助振華公司尋找合作伙伴,多次與中國建材集團就合作事宜進行洽談。“今年2月12日,雙方簽署正式合作協議,迅速啟動了新廠選址、合資公司成立等前期準備工作。德州市政府約談企業負責人時也明確強調,盡快搬遷改造,爭取明年7月新廠投產。”
等待振華的,將是一場中年轉型的陣痛,而這場陣痛在媒體和公眾的關注下,還會被放大。但振華必須摘掉污染的黑帽子,實現中年的華麗轉身。記者 劉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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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華搬遷前不能再生產
3月31日,記者從德州市環保部門獲悉,由于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長期超標排放污染物,在3月27日全面停產后,在搬遷至新廠前,企業將不再恢復生產。
3月19日,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對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污染大氣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德州市長楊宜新、副市長孫開連約談了德城區政府和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并提出四條整改措施。其中第一條為:嚴格按照省廳部署,不拖延、不庇護,務必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4月1日起,如仍不能達標排放,由德城區政府依法下達停產整治通知書,實施停產整治,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由于無法完成整改,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已于3月27日停止所有生產線的工作,全部停產。在搬遷至新廠之前,將不再生產。
目前,德城區政府以及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正在推進與中國建材集團合資合作,以盡快對企業進行搬遷改造,爭取明年7月份新廠投產。(記者劉振)
德州環保局收到法院受理通知書
3月31日,記者從德州中院獲悉,當天上午11時40分許,法官到德州市環保局送達了《關于受理中華環保聯合會訴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大氣污染責任糾紛一案的通知》及該案起訴狀副本一份。
德州中院在通知中表示,該院于3月19日收到了中華環保聯合會訴振華公司的訴狀。中華環保聯合會訴稱:振華公司二、三號生產線脫硝設備至今未建設,二號線脫硫除塵設施建成未投運,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未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即進行投產,向大氣長期超標外排污染物,造成嚴重大氣污染,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生活。
經審查,德州中院認為中華環保聯合會的起訴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3月24日,該院決定立案受理,并向中華環保聯合會送達了《案件受理通知書》,26日,依法向振華公司送達了起訴書副本、《應訴通知書》等相關訴訟材料。
德州中院的告知行為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做出的,《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后,應當在十日內告知對被告行為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記者馬云云 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