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 (記者謝希瑤)國務院日前印發的《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3日對外發布。
根據通知,此次復制推廣的77條試點措施,涵蓋服務貿易、貨物貿易、數字貿易、知識產權保護、政府采購改革、“邊境后”管理制度改革、風險防控等7個方面。其中,加強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場景創新、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政策、制定數據出境負面清單、推動電子提單等電子單據應用、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等34條措施復制推廣至其他自貿試驗區;推進電子支付跨境應用、鼓勵采信商用密碼檢測認證結果、實施數據安全管理認證制度、有序推進政務數據開放、提升政府采購平臺數字化水平等43條措施復制推廣至全國。
通知指出,2023年11月,國務院印發《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支持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開展先行先試,打造國家制度型開放示范區。經過一年多的試點試驗,開展了一批引領性、標志性制度創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較高含金量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
通知要求,深入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用好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型開放試點經驗,因地制宜做好復制推廣工作,重點推進企業和群眾急需的試點舉措,在更大范圍釋放制度創新紅利,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深層次改革、高質量發展。
《 人民日報 》( 2025年07月04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