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央企業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印發
本報北京6月7日訊(記者周雷)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中央企業發展規劃管理辦法》,通過加強頂層設計、規范程序、強化執行、統籌聯動,著力構建全流程、能監測、可評估的規劃管理體系。
《辦法》共分6章39條,包括總則、發展規劃管理機制建設、發展規劃編制、發展規劃執行、發展規劃評估和調整以及附則等內容。
《辦法》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確建立國資央企三級規劃體系,即“中央企業總體發展規劃+重點任務規劃+企業規劃”,三級規劃同步研究、同步編制、同步實施。同時,辦法明確建立完善國資監管及中央企業兩個層面規劃閉環管理工作機制,形成推動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合力。
據介紹,2004年國務院國資委以部門規章形式印發了《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辦法》。與之相比,此次印發的《辦法》主要變化具體體現為3個“更加突出”:一是更加突出產業導向,二是更加突出閉環管理,三是更加突出剛性約束。
下一步,國務院國資委將結合“十四五”規劃總結評估、“十五五”規劃編制和實施各項工作,抓好《辦法》出臺后續組織實施工作,健全完善發展規劃閉環管理制度體系,指導中央企業進一步強化規劃引領,健全規劃體系,完善規劃制度,科學編制規劃,推動規劃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