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當前,短視頻、社交媒體、電商平臺等各種業態的網絡平臺蓬勃成長,連接著千家萬戶、各行各業,為推動高質量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特別是隨著一些社交媒體、支付平臺等網絡平臺接入并提供政務信息發布、個人社保查詢等政務服務功能,原本是單純經營主體的平臺企業也開始承擔起某種社會治理功能。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必須因勢而動、順勢而為,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好阻礙網絡平臺接入和提供政務服務的深層次問題,助力平臺企業更好發揮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推動政務服務質效不斷提高。
平衡不同利益訴求。不同于傳統的企業形態,平臺企業是一種兼具傳統企業組織和市場功能的新形態,具有很強的社會屬性和溢出效應。網絡平臺連接著政府、市場、社會三方,提供面向不同群體、跨越地域、具有不同性質的政務服務,能夠發揮作為社會治理工具的作用。比如,在微博、短視頻等具有社交功能的網絡平臺上,許多政府機關建立了自己的政務賬號,提供信息發布等政務服務。平臺企業對這些政務賬號的管理,應該體現公共利益和企業利益相平衡的要求,既考慮到政務賬號的公共屬性、助力其發揮好政務服務功能,也體現網絡平臺自身根據用戶需求、商業需要等推送信息的經營邏輯,優化用戶體驗、保證服務效率。實現這種利益平衡,關鍵要靠法治,把相關要求轉化為網絡平臺治理的法律法規,落實到平臺企業自身的服務條款、服務規則中,形成法治化的治理框架。
確保政務服務水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提高網絡綜合治理能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管理、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網民自律等多主體參與,經濟、法律、技術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治網格局。”通過網絡平臺提供各種政務服務,特別是將不同類別的政務服務高效集成到一個網絡平臺之上,使群眾需求可以在一個網絡平臺得到滿足,在某種程度上就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一種生動體現。無論是政府自己建設、運營電子政務平臺提供政務服務,還是依托平臺企業的網絡平臺提供政務服務,都要遵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要求、保護公民權利、保障政務服務質量和水準。這意味著,發揮平臺企業在提高政務服務質效上的積極作用,相關網絡平臺在接入并提供政務服務時,就不能被視作單純的經營主體,不僅要依照民法規則調整與用戶的權利義務關系,還要同時遵守行政法上的有關規定,綜合運用民法、行政法、社會法等不同領域的法律依法加強網絡平臺治理,更好保證政務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質量。
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當前,我國已經頒布實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來推動數字政府建設和電子政務平臺建設。從具體內容來看,它們主要用于指導和規范政府建立和運營的電子政務平臺,明確了相關主體的具體權利、義務和責任,有效推動和保障我國電子政務平臺建設取得顯著進展。同時也要看到,在指引、規范由平臺企業運營的網絡平臺接入并提供政務服務方面,有關法律規定還不能滿足實踐發展的需要。比如,一些網絡平臺在接入和提供政務服務時還面臨某些障礙和困難,而已經接入并提供政務服務的網絡平臺則可能承擔與自身權益不相匹配的義務和責任,導致提供政務服務的網絡平臺面臨權責失衡問題,降低了更多網絡平臺參與社會治理、提供政務服務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解決這些堵點痛點難點,需要在法律上進一步明確和優化提供政務服務的平臺企業在這一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邊界,為網絡平臺接入和提供政務服務、參與社會治理提供法律依據,解除其后顧之憂。
(作者為廣州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研究員)
《 人民日報 》( 2025年07月09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