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的屏幕在車輛運行中發(fā)揮著重要作用,一旦發(fā)生故障,會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如果剛買的新能源車屏幕壞了,還修不好,能向銷售方申請退車嗎?上海市松江區(qū)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因新能源車屏幕損壞而引發(fā)的退車糾紛案件。
法院介紹,2022年9月19日,原告A公司在被告B汽車服務公司購買了一輛新能源電動汽車。2022年9月30日,原告到被告處提車后,在行駛中發(fā)現車輛出現多媒體及副駕駛屏幕黑屏現象。
隨后,A公司于當年10月、12月,先后三次將車輛送至B公司維修,經歷三次維修后,原告稱仍然發(fā)現車輛存在黑屏重啟等問題,B公司稱需要更換多媒體系統(tǒng)主機。A公司不同意更換,之后雙方多次溝通退換車事宜,未能達成一致。
因糾紛遲遲未能解決,A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向松江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和B公司的銷售合同,要求B公司返還全部購車款并賠償各項損失等。B公司認為,黑屏問題不代表車輛存在嚴重安全性能故障,車輛不符合汽車三包規(guī)定的法定退車條件,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該案中,購車方為公司,實際使用人為公司負責人,該負責人對于路況、車輛行駛路線等的判斷依賴于導航,而新能源車導航需要依賴于智慧屏,車輛實際行駛過程中智慧屏的使用頻率非常高。一旦出現黑屏等情況,使用人會出現慌亂緊張等情況。
“鑒定機構認為,如果駕駛中屏幕突然黑屏重啟,尤其是駕駛人員正處于不熟悉路段需要導航時,會對車輛的正常行駛造成嚴重影響”,松江法院商事審判庭法官顧凌之表示,法庭結合鑒定報告及鑒定人員陳述,認為黑屏問題如發(fā)生在人員密集地區(qū)或高速公路等場合時,該故障確實存在影響駕車人員及其他公眾安全的一定可能性。
松江法院于2024年8月作出一審判決,綜合雙方意見及鑒定報告,認為該問題存在時間長,且車智能多媒體顯示屏的功能對使用人具有不可替代性,而車輛經多次維修仍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影響原告正常安全使用車輛的需求,故松江法院支持原告解除購車合同、返還購車款的訴訟請求,并對車貸、各項損失等酌情予以處理。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車輛尤其新能源車屬于技術密集型產品,一般消費者對于車輛可能存在的質量問題難以辨別具體類型和程度”,顧凌之介紹,消費者如遇到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且多次維修仍無法排除的,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并申請鑒定的方式,確認車輛的故障程度,以更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對汽車售后方來說,如車輛存在需要維修的問題,應當及時積極進行維修處理,做好和消費者的溝通協調和解釋說明工作,盡力解決消費者提出的問題,如發(fā)現問題確實多次長時間維修仍然無法解決的,應當按照汽車三包規(guī)定退換。”顧凌之說。
《 人民日報 》( 2025年05月12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