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記者 王尚鋒)7月1日,市長陳俊主持召開2013年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商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秦嶺美麗鄉村”評選工作方案》、《商洛市人民政府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會議強調,重大行政決策權是行政權力的核心,是行政管理的的首要環節,對整個行政管理活動產生決定性的影響。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要遵循科學、民主、合法的原則進行,要堅持調研起草、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決策、監督檢查的程序,切實規范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行政決策的質量和效益。各縣區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辦法,促進政府更好地履行職能,推動科學發展。
會議指出,開展“秦嶺美麗鄉村”創建活動,對于促進商洛旅游發展,提升“秦嶺最美是商洛”品牌影響力,推動全市鄉村旅游產業的規模化、標準化建設意義重大。各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按照“自愿申報、縣區推介、市級評定、統一授牌”的原則,規范評定程序,科學設定評定細則及其內容。注重規范鄉村旅游的規劃、開發及項目建設工作。加強評選村環境、旅游產品、旅游設施建設,強化營銷宣傳、管理與服務,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和具有一定規模的旅游村(社區),引導和促進鄉村旅游快速發展。
會議要求,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抓好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貫徹落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配套措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千方百計緩解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完善財稅支持政策,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強化公共服務保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激發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發展熱情,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快速、持續發展。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