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乎財險業未來走向的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正式落地的時間表或晚于市場預期。上海證券報昨日從權威渠道獲悉,自去年12月內部征求意見后,商業車險改革方案再度易稿,并于近日再次向財險公司悄征意見。
從本報拿到的最新草案來看,在上次征求意見的反饋基礎上,保監會對車險市場化改革步驟等進行了修訂,并鼓勵北京、深圳、廈門等實行車險費率浮動試點的省市繼續進行改革探索。同時,刪除了上次草案中引起爭議的“預期成本”管理。
多位財險業負責人表示,從新版改革草案來看,原本預計于今年5月1日實施的車險市場化改革,可能會延至今年下半年。
改革“三步走”有微調
多家財險公司人士向記者透露,近日收到保監會下發的“關于再次征求對《關于進一步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函”。
自2006年至今,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一直實施的是行業統一制度,雖有ABC三套標準可選,但本質區別并不大。而一旦開啟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則意味著符合資質的保險公司將具備自主開發權。
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車險改革的主基調仍然是“三步走”,但與去年12月下發的草案版本相比,此版“三步走”具體步驟已有修訂。
新版草案將改革進度進行了調整:第一步,使用行業協會商業車險示范條款,并通過車險信息平臺積累經營數據,形成測算協會條款行業參考純損失率的數據基礎;第二步,探索測算協會條款行業參考純損失率,供保險公司參考、使用;第三步,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可以在協會條款基礎上適當增加保險責任和根據公司自有數據開發條款費率。
“將協會條款和行業參考純損失率拆分為兩步走,一方面說明監管部門對于推行改革的審慎態度,另一方面也可進一步減緩改革對市場造成的震動,使不具備自主定價權的中小財險公司有更多的緩沖時間。”一位財險業高管分析說。
多位財險業資深人士由此預計,真正放開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自主開發車險條款和增加保險責任的時間表,或將晚于此前預期的5月1日,制定協會條款和形成行業參考純損失率需要一段時間,預計改革在下半年實施的概率較大。
刪除“預期成本”管理
在去年底的舊版草案中,關于監管提出的“預期成本”管理一度引起業內較大爭議。即“保險公司應當嚴格按照實際風險狀況使用費率浮動因子,但浮動后的每單簽單保費均不得低于商業車險產品‘預期成本’,‘預期成本’包括預期賠付支出與傭金及手續費之和。”
“預期成本”概念的提出,體現了保監會對于車險成本管理問題的關注。但有財險公司人士指出,“預期成本”管理可操作性不強,不具現實性。一來,很難對每單車險保費進行測算,即使上報至監管的數據也未必有百分百真實性,監管很難考證;二來,保險公司需要根據自身情況調整經營策略,不一定能保證每個險種每單產品的保費都能覆蓋成本或實現盈利。
除刪除“預期成本”管理外,針對“高保低賠”等行業痼疾,此次草案也再次予以明確。即“要求保險公司與投保人協商確定的被保險機動車實際價值,原則上應根據投保時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上下10%范圍內浮動。”但相較前一版草案,保監會對實施時間進行了調整,由最初的“自實施新的商業車險條款費率之日起2年內”調整為“根據財險公司自有數據開發條款費率前”。
市場競爭更趨白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