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在等待結果期間,郝虎生將兒子遺體火化,骨灰送回了老家。
臨行前,十八里店派出所所長給了他500元路費。
之后,9月,郝虎生到河北保定打工。他說保定離北京近,跑起來方便些。
又過了一個多月,10月9日,鑒定意見書出來了。結果讓郝虎生大感意外。
【鑒定】
“考慮”因藥物致死
從鑒定意見書看,郝雷被送醫院后,醫院在沒確定是哪種類型“精神障礙”情況下,進行了治療。
檢驗顯示,郝雷在醫院期間,服用了治療精神障礙的吩噻嗪類藥物(氯丙嗪),出現多器官淤血,“部分心肌纖維斷裂,竇房結臨近組織內灶性出血,肺淤血、水腫”。鑒定認為:“符合吩噻嗪猝死綜合征的病理學改變特點”。
鑒定認為:“四肢多發性皮膚挫傷,符合鈍性外力所致的特點,該損傷較輕,尚不足以導致死亡。未見其他機械性損傷以及機械性窒息的征象。”結論是:“考慮因吩噻嗪猝死綜合征而死亡。”
公開資料顯示,吩噻嗪類藥適用于治療精神分裂癥、躁狂癥以及其他重癥精神病。而在各類可引起猝死的藥物,最主要的是吩噻嗪類。
11月2日,華一醫院副院長歐陽秀革在電話里說,郝雷的死亡,是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不應算醫療事故。
他說不良反應出現的幾率,一般在開始服藥的一周內,是正常反應;如果家屬有意見,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鑒定,也可以走司法途徑。
該院醫務科科長在電話里也表達了同樣的意見。
郝虎生難以接受:“給一個正常人吃治精神病的藥,能不出事嗎?”
11月2日,針對鑒定結論,記者撥打李連元辦公室電話,被告知他一周前退休了。
華一醫院副院長歐陽秀革11月2日則一再強調,自己之前只是介紹情況,所談的內容,都不能報道。
45歲的郝虎生,決定一邊打工,一邊打官司。
11月4日,他到昌平區法院起訴北京華一醫院,要求賠償損失60萬元。法院答復,審查后再決定是否立案。
郝虎生覺得自己能勝訴。他說,郝雷的死,得有個說法。 據新京報訊(錢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