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修訂形成了《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七版)》,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疫情防控。
主要修訂內容為,強化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等群體轉運閉環管理。針對近期各地疫情頻發,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員等重點人員轉運需求增加的情況,《指南》專門設計表格,明確為以上人員提供運輸服務的司乘人員應落實規范防護、閉環管理、高頻次核酸檢測、每日健康監測零報告等防護措施,按照“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移出閉環后方可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同時《指南》明確,道路客運、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經營者應加強人員管理,不得安排同一司乘人員為直接接觸入境人員、物品、環境的高風險崗位人員和其他社會公眾交叉提供服務。
提高場站和車輛消殺、人員防護、乘客信息登記等要求。針對近期嚴峻復雜的疫情防控形勢,《指南》強化了低風險地區道路水路客運場站和車輛消毒通風、人員防護等舉措,明確了道路水路客運和城市公共交通從業人員新冠病毒疫苗應接盡接和每日健康監測要求,對省際、市際包車客運明確了乘客信息登記要求。
優化城市軌道交通、機動車維修和駕駛員培訓等領域防疫舉措。《指南》明確,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可根據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對進站乘車的乘客查驗健康碼;優化了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領域設施消毒和人員防護舉措。(總臺央視記者 唐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