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9月9日電(記者程士華)安徽省近日發布新規要求,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當地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等信息,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記者從安徽省應急管理廳獲悉,隨著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踐的不斷深入,該省于2005年12月印發實施的《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已不適應新形勢。為此,安徽省出臺了新的《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簡稱新《應急預案》),并于近日印發實施,對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做出上述規定。
新《應急預案》共分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運行機制等七大部分。在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方面明確要求,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要第一時間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信息,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發生較大、一般突發事件后,要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通過新聞網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發布信息,以及提供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或接受媒體采訪等,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