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小產權房備受關注,為什么不能解決它的權屬登記問題呢?
王玨林:小產權房源于國家提出新農村建設,目前存在有它的不合理性。譬如我們還沒有建立一個統一的土地市場,土地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所有權應該是農民的,但我們發展這么多小產權,農民的分配制度沒有做好,特別是在土地上,包括確權、分配、調整利益上,沒有先期做這方面的研究和政策安排。若鼓勵發展小產權房,導致農民失去了土地,農民的發展問題或者是保障問題沒有落實的話,將會引發社會矛盾。房產稅應當開征但不能增加家庭負擔
南方日報:從中長期來看,在經濟手段足夠有力平穩房價之前,亟需完備房地產長期制度。具體要求完成哪些制度建設?
王玨林:的確,過去出臺了一系列的調控政策,不能說政策沒有解決問題,但確實效果不明顯,或者說是一種短期的、局部的政策,缺乏一個穩定性和連續性的長期制度建設。
這里面還有一個政策執行難的問題。譬如說,“新國五條”,從各地的政策執行表現來看,都很含糊,原因就是房地產是個多方利益的交織體:政府離不開土地財政;銀行需要放款產生利潤;稅收不能少了房地產業;投資者、消費者也需要它來產生錢,各方利益交織在一起,所以割哪一塊的肉都疼,所以它執行起來都有點保留性質的。
所以,要想解決房地產問題,它需要頂層設計,只有頂層設計才能把它分成若干個課題,比如說,對土地財政問題找出原因,用什么辦法解決;市場管理問題,通過哪一個辦法解決,等等。
南方日報: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哪些?
王玨林:兩個問題是我覺得需要解決的:一方面就是市場保持穩定健康發展;另一方面是要解決好住房分配問題,讓改善住房靠市場、基本住房靠市長。這里面,住房的基本保障可以通過各種形式體現,比如補貼形式、租賃形式,每個城市根據自己的條件來設計。
南方日報:房產稅的初衷是什么?為降低房價還是為了解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不足的問題?
王玨林:在我看來,房產稅是法治管理房地產市場的一個手段,它是目的應該要清楚,不是為了增加地方財政。它應當是稅費的合理調整和整合,也不能增加更多家庭的負擔。我個人認為,如果增加個人和家庭的負擔的話,那就是為收錢而收錢。
南方日報:你怎么看房產稅試點擴大范圍?
王玨林:這個必須要擴大,因為一步到位做不到。房產稅目前還是淺試水,上海是“增量”模式,重慶是“存量”模式。根據我的測算,無論是存量模式還是增量模式,房產稅帶來的財政收入短期內均無法抗衡土地出讓收入。但房產稅的征收能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釋放空置房屋。能抑制投資性需求,減輕需求壓力,產生房價下降預期。(南方日報)